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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ition Papers

03

Feb
2010
新聞稿:《香港與內地建築師工作範疇上的比較及研究》研究成果研討會
新聞稿
 
《香港與內地建築師工作範疇上的比較及研究》
研究成果研討會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專業服務發展資助計劃的贊助及支持下,香港建築師學會已於2009年底完成《香港與內地建築師工作範疇上的比較及研究》,並在2010年1月11日傍晚通過視像會議在香港和北京同時舉行研究成果研討會。
 
研究項目獲得香港特別行政區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專業服務發展資助計劃贊助,由香港建築師學會統籌,香港大學及清華大學受委託執行。研究旨於探討內地與香港兩地建築師在職能及工作範疇上的異同,通過與資深建築師和建築事務所代表的訪談、文獻資料查詢、統計學資料定量分析、以及定性研究與比較,合組兩地執業制度的可行性,藉此推廣及促進內地與香港建築師的相互合作,以增強雙方共同在內地及國際市場的競爭力。
 
研究分為七個部份
1.      建築師教育背景
2.      專業資格
3.      專業要求(個人)
4.      執業要求(建築師事務所)
5.      設計單位的運作
6.      對外合作/境內/外項目
7.      總結兩地制度的比較與展望
 
參與計劃的兩所大學在會上與活動參加者積極回應研究報告所提出的長、中、短期建議:
 
甲、短期建議:
(一)   繼續進行兩地建築師專業資格互認
(二)   考慮在部份城市或省份局部先行試驗新措施

乙、中期建議:
(一)   讓內地建築師來港開設事務所和執業
(二)   調整內地建築師來港執業的認可人士門檻
(三)   讓香港建築師在內地開設事務所和執業
(四)   調低香港建築師到內地開設公司的要求門檻
(五)   參考境外同業的特點,擴大內地建築師的工作範疇

丙、常期建議:
(一)   與內地建築師優勢互補,合作開拓國際市場
(二)   尊重兩地文化,理解各自特點等
(三)   加強兩地交流合作

經過深入討論後,與會者均支持報告的建議,對研討會的整體印象表示滿意,認為研討會加強對內地和香港建築師工作範疇的認識,對日後的工作有莫大的幫助,並向其他人士推薦是次研討會。
 
此外,與會者同意以此報告為基礎,在包容和理解兩地的環境下,積極向負責有關政策的部委反映和配合,協助加大力度推動在部份城市或省份局部先行試驗新措施延續擴大其他可發展的合作領域,深化合作,全面貫切落實CEPA的精神。
 
 
 
香港建築師學會
二○一○年二月三日
 
 
傳媒查詢:
香港建築師學會秘書處麥淑雯小姐或施筱穎小姐
電話:852 2511 6323
傳真:852 2519 6011
 
香港建築師學會北京代表處蓋穎慧小姐或徐聖玉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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