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名冊》 - 經香港評審 - 現正接受申請 (截止申請之時間為2024年10月6日星期日晚上23:59)
日期:25 September 2024

根據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平台頒佈及制定的《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資格資歷評審標準》,粵港澳三地法律部門須按各地實際情況,自行制定當地的資格資歷評審細則,自行評審認可調解員,組成經三地評審認可的調解員名單。該等名單將提交至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工作委員會考慮,經審視後形成統一的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名冊。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根據《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資格資歷評審標準》的規定,公佈了制定適用於經香港評審的《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資格資歷評審細則(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平台之詳情,請瀏覽此網頁

 

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有限公司(下稱「香港調評會」)作為唯一處理經香港評審認可的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申請的機構,現正接受評審申請。申請僅可通過網上進行,網上表格的網址為: http://www.hkmaal.org.hk/tc/gba-application.php申請人須從廣東、香港或澳門選擇其中一地遞交評審申請,重複申請將不獲接納或考慮。

 

截止申請之時間為2024106日星期日晚上23:59

 

有意經香港申請評審之人士可按此查閱申請表(只供閱覽)之全部內容及所須上載證明文檔之相關部分。 申請人可提前準備所需的各項資料和證明文檔、並請預留充足時間以順利完成申請表。申請人可考慮於Ms Word 文件上擬好答案以便填寫報名表。

若有任何查詢,請致電(852) 2912-2221 或經電郵 info@hkmaal.org.hk 與香港調評會秘書處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