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度粤港澳大湾区港澳工程专业人才正高级职称认定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 号)及《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粤港澳大湾区港澳工程专业人才职称评价试点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粤人社发〔2023〕 26 号)要求,现将 2024 年度粤港澳大湾区港澳工程专业人才正高级职称认定拟通过人员名单(香港建筑师学会申报人员) 同时在广东省工程师学会、香港建筑师学会官网上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 2025 年 5 月 19 日至 5 月 23 日止(5 个工作日)。
若对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书面向粤港澳大湾区港澳工程专业人才高级职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广东省工程师学会)反映,反映情况书面材料请务必签署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姓名须用正楷手写,不得用电脑列印)。 不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以及公示时间截止后(以寄出邮戳为准)反映的一律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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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4 年度粤港澳大湾区港澳工程专业人才正高级职称认定拟通过人员名单(香港建筑师学会申报人员)
粤港澳大湾区港澳工程专业人才
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5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