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九龙的彩虹村在1962至1964年间兴建,由香港历史最悠久的建筑设计公司之一巴马丹拿(Palmer & Turner)设计,项目建筑师为 Ar. Ian Campbell 与 Ar. Dick N Pang。其规划手法呼应了当时流行于国际现代主义里「光辉城市」的理念,与伦敦的 Hallfield Estate 有异曲同工之处,但同时因应香港的高密度环境、亚热带气候及社会需求,体现出本地化的设计之别。彩虹村亦是香港首个体现「自给自足」理念的公共屋村,原规划中包含38间商铺、4所学校、银行、邮局等,以及大面积绿化与社区空间,为居民提供完善的日常所需。
今日再看彩虹村,或许会觉得它属于相对「低密度」的公共屋村。然而,在1962年落成之时,它其实是全球楼层最多及人口密度最密集的公共房屋之一:20层高、7,450个单位,容纳达43,300名居民。放眼当年全球的同类案例,伦敦东部的 Tidey Street / Lincoln Estate(19层,1962年落成),以及苏格兰Hutchesontown 区(20层,1962年完成)皆达接近高度。
然而,「高」与「密」并不必然等同「优」。回顾欧洲的经验,高层公屋往往难以培养社区感,亦容易衍生安全与管理问题。彩虹村的真正突破,在于规划层面的平衡:透过高座与低座的巧妙配合,不但容纳庞大人口,亦能保留内部开敞、宜居的社区空间。外观似乎是座「密不透风」的围城,走进其中却是别有洞天的生活场景。
彩虹村的设计因此获得1965年度的香港建筑师学会银奖(当年的年度最佳建筑奖项),评语强调其在效率与宜居性之间取得良好平衡。这个里程碑式的项目,象征着香港公共房屋自此展开以「社区为本」的规划模式:既满足单位数量的迫切需求,同时亦肯定公共空间在居民生活中的重要价值。
文字及摄影 : 我港 @kongcept852 (由香港建筑师学会委约)